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多起明星代言“翻车”事件引发人们的关注,涉及消费、投资等诸多的领域。
著名影星代言的网红燕窝品牌“小仙炖”,宣传与真实情况不符被罚款;知名主持人为“网利宝”宣传被起诉至法院;著名女影星代言的奶茶品牌“茶芝兰”涉嫌诈骗。
面对消费者维权和社会质疑,大多数的明星这样回应:万分抱歉、已经解约、敦促解决、下不为例等等。尽管这些明星当时陷入了巨大舆论风波,但是最终往往不了了之。对此,有专家表示,对于明星的代言应加强监管,还要加大执法力度。
明星代言产品,因其自身有着公众影响力,公众在选择商品的时候,难免会受其影响从而选择购买,这是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因此明星在代言赚代言费的同时,也要明确知道商品不合格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失的情况,不能只利用其影响力来为自己刷卡,最后让公众替他买单。
有网友认为,明星负责拍摄有责任,广告平台未经审查扩散虚假消息,也应受到处罚。每个环节都严谨,才能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还有人,为出了问题就指责明星感到不公平,认为明星代言,走的是正规商业流程。企业有虚假,企业违法,广告违法,可为其代言的明星只是正规商业行为。诚然因为明星公众影响力造成受害者增加,可问题是买东西的都是自愿的——这个在法律上有明确判定的。出点事就有人说道说道,有这样的呼声,然后该什么样还是什么样。不要寄托于广告法,而是消费者需要提高智商。
换个说法,播放问题企业广告的电视台比代言明星责任还大。所以,目前明星代言,即便代言品出问题了,他们法律上是没任何责任的,只不过道德上有点损,所以道歉也是必须的。但追究法律责任就过了,至少目前是!连苹果都有虚假宣传的时候,要是追究代言人,那明星代言这条路就要基本被堵死了!说白了,买东西还是要有自己的判断,不能盲从!
也有网友评论称,广告宣传平台之类的是不是也要同时承担法律责任,他们也从中盈利了,也是传播途径,也是广告的载体。只能说相关法律还不太严谨,不够完善!凭着良心把东西做好了, 自然客户喜欢,还用明星代言吗?所谓明星代言,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组团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