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赠孙女3套房不被赡养反被起诉 网友:这样孙女太可恶了

2021-11-04 11:20:25

今日(11月1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他们审理的这样一起返还原物的纠纷,老人孙女李某以老人无权出租房屋为由,要求租客迁出。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判决驳回李的诉讼请求。

三年前,陆英的老房子被拆除,丈夫和儿子多年前去世,女儿也放弃了拆除利益,拆除安置对象只有陆英和儿媳林某、孙女李某。

他们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约定旧房拆迁所得全部归孙女李所有,而李需要提供一套小户型安置房,简单装修后无条件居住在陆老太,李需要承担赡养陆老太的义务。

但李某拿到拆迁房后却从未探望,照顾奶奶,年过七旬的陆英长期独居,身体每况愈下。2020年2月,老人别无选择,只能把房子租出去,自己搬到养老院生活,房租用来补贴养老院费用。

李偶然得知奶奶已经把房子租出去搬到养老院。她认为调解协议已经明确规定,奶奶已经放弃了房子的所有权。虽然奶奶可以无条件居住,但她无权和受益。在没有与奶奶沟通的情况下,李向法院起诉租客,并将奶奶陆英列为第三人,要求确认他们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要求租客立即迁出。

陆英表示,搬到涉案房屋后,孙女李某从未履行过约定的赡养义务,自己无人照顾,为补贴养老院费用而出租房屋。他认为,在签订人民调解协议时,明确房屋登记在孙女李某名下,但有权居住到老,也有权出租。

法院认为,首先,老年人与租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通过中介房间达成的,涉案房屋为拆迁安置房,老年人为拆迁安置对象。出租时涉及的房屋状况也显示由其使用,出租屋补贴养老费用也符合常识。因此,租客有理由相信老年人有权出租房屋,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其次,人民调解协议明确规定,该房屋交付陆英无条件居住。无条件居住虽然从词义上来说是对使用方式的限制,但在日常用语中与无条件使用有着相同的内涵。因此,李除了房屋所有权外,还将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给了他的祖母。

最后,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李的行为和诉讼主张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

因此,法院最终裁定驳回李的诉讼请求。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孙女李某的做法和冷漠的态度让老人心寒不已,在本案判决后又起诉李某,要求取消对孙女旧房拆迁份额的赠与。法院认为,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老人把自己在老房子里的份额给李的前提是李赡养他。但根据李与奶奶聊天记录中冷漠的话语,以及李在知道奶奶租房补贴养老院费用时仍坚持诉讼的行为,可以证明他接受赠与后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据此,吴中法院判决支持老年人的诉讼请求,撤销对李老房子份额的赠与。

奶奶赠孙女3套房不被赡养反被起诉 网友:这样孙女太可恶了

有网友表示:只想贪她的钱、房子,却不想养老。没有拿到她的东西时,还会装样子、喊她、装可怜骗钱,拿到所有的钱、东西以后,马上翻脸不认人了,不理她,然后到处造谣污蔑、泼脏水给她。

这样孙女太可恶了,奶奶送她三套房她还这样对奶奶简直没有道德底线,没有这样孙女日子会过的更好。希望奶奶以后不要心软又把房子给孙女了,这种白眼狼真的不配。

赠予三套房子还不好好的赡养老人,确实不应该。理论上讲,即使没有赠予房子也应该照顾好老人的晚年生活,毕竟赡养老人是我们的优良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