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小华首付,贷款在杭州买房。2017年,小华和同居男友小李在老家摆酒,但没有领证。分手后,小李认为两人同居,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小花购买的房子和停车位属于共同财产,要求分割一半的份额,被法院驳回。
2016年,小华首付,贷款在杭州买房。2017年,小华和同居男友小李在老家摆酒,但没有领证。分手后,小李认为两人同居,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小花购买的房子和停车位属于共同财产,要求分割一半的份额,被法院驳回。
同居后分手
女方买的房子男方要分一半走。
小花多年前来杭州打拼,她做好了服装批发生意。但是在老家的父母对她还没结婚这件事很着急,催婚催得紧。那时,25岁的小花被介绍给隔壁村的小李。二人恋爱后,小李也来到杭州,二人开始同居。
2016年,小华在杭州买了一套总价200多万的房子。她首付50万,独自办理房贷。2017年初,小李和小华在家乡举行婚礼,但没有登记结婚。之后小华一个人出钱装修房子,买车位,然后房子的所有权以小华一个人的名义登记。
相处下来,小华觉得小李不上进,在同居的第四年分手了。一直想尽快结婚的小李提出,分手需要赔偿他的青春损失。在两人发生争执后,小花表示可以给小李13万的补偿,但小李坚持要21万,两人就此谈崩。
之后,小李向法院起诉小华,要求小华返还彩礼,认为两人同居,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以小华买的房子和停车位是共同财产,要求分割一半份额。因为房子和车位都是以小花的名义,小李要求折价分割,也就是小花要补偿他103万多。
算不算共同经营?
双方意见不一。
庭审时,是否还彩礼金,同居期间女性购买的房屋和停车位是否为共同财产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至于彩礼钱,小华在庭审中说,她结婚时没有收到彩礼钱。
小李喊叔叔和双方介绍人作证。据他所知,小李舅舅说,彩礼说好6万,但实际上分两次付了4万。
至于双方的另一个争议焦点,小李认为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除了负责打包、送货等体力劳动外,还在家买菜做饭,交物业费,所以属于共同经营;房屋装修、每月抵押贷款、家庭日常开支等。都取决于商业收入,产生的收入应该归共同所有。
小花给出了不同的说法。在认识小李之前,小花正与朋友合作做服装批发生意。自从小李来到杭州后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她便让小李来店里打包,并给小李发工资,直到小李转到做网约司机。所以小花认为,小李所谓的共同经营并不存在,小李提出的两项诉讼都应该依法驳回。
庭审期间,小华还邀请了自己的合人作证经营状况。
同居的目的是结婚。
期间获得的财产当然是共同所有吗?
西湖法院认为,小李与证人提到的彩礼金额不一致。小李对差额的解释是过年过节给的钱,但显然不属于男方给女方一定财产的彩礼范畴。结合双方提供的聊天证据,小华说给小李一笔钱的对话没有提到钱的性质。从前后文来看,这笔钱是小华分手后给小李的补偿,不是彩礼。庭审中,小华也否认收到彩礼,西湖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关于是否是共同财产,西湖法院认为,一方在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另一方当然不享有共同所有权,小李对共同所有负有举证责任。根据现有证据,在双方建立恋爱关系之前,小华经营服装批发业务,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基础。商店还使用了小花合伙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小花辩称合伙人不是小李是合理的。
小李虽然提供打包送货的证据,但只能证明他为经营事项付出了劳务,没有证据证明他与小华达成共同经营协议或实际出资经营,或者对经营事项有决策权。所以经营收入不属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收入的收入,小李不享有权益。
综上所述,西湖法院不支持小李的第二起诉讼。西湖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小李的诉讼请求。
后来小李不服上诉。
最近,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案原被告同居,不享有夫妻权利义务。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配偶身份产生的,法律强调身份关系,不要求夫妻双方支付同样的劳动,智力可以共同拥有。小李,小花没有配偶身份关系,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当然不享有共同所有权。
网民评论:从目前的网络反馈来看,大家对于只同居不领结婚证这件事的接受程度是非常两极化的。只要女方有经济地位优势,大多数时候大家都觉得可以接受。同居分手女方买的房子男方要分一半#就是典型案例。女人比男人有钱,所以只和男人同居,不领结婚证。女方也独立买房还贷。同居关系结束后,男性想分女性的房地产,一分钱也拿不到。更别说所谓的青春损失了。
如果这个女孩拿到了结婚证呢?然后即使婚后还是用自己的收入还贷,这个收入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和经济地位比她低的男方分享。
这个案例告诉大家,是经济地位优势的一方。只要不领结婚证,就没有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也不用和伴侣分享自己房产的收入。
没有领证,没有风险。
#同居分手的女方买的房子男方要分一半#现在的男生惹不起,很多都在等着娶回家做老婆。真以为有男孩说:我养你啊…他们很多自己都养不活。
#同居分手的女人买的房子男人分一半#
男方首付,同居,男女一起还房贷。一起买车还车贷,因为女方没有驾照,男方家里要求写男方名字。
分手后,女方什么都没有。
本来分不开,即使结婚了,男人也分不开,新婚姻法规定没有出资,加名字也没用,分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