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八日晚,网上流传的一份协查通报显示,吉林监狱的罪犯朱贤健利用工作时间,强行脱逃。
十月十八日晚,网上流传的一份协查通报显示,吉林监狱的罪犯朱贤健利用工作时间,强行脱逃。19号凌晨,记者向监狱及辖区派出所求证,确有囚犯朱贤健脱逃,目前正全力搜寻。吉林监狱是吉林省五个最重的监狱之一,脱逃罪犯朱贤健,男,1982年10月13日出生,身高1米60,单眼皮,瓜子脸,小眼睛。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朱贤健因涉嫌抢劫罪于2013年7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8日被逮捕。以延检刑诉(2013)728号延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朱贤健犯有偷越国境、抢劫、盗窃罪,并于2013年12月10日提起公诉。
2013年7月21日凌晨1时许,朱贤健非法越境进入中国。朱贤健于2013年7月22日10时许,在图们市红光乡集中村,以盗窃为目的,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被害人全某某住处实施盗窃过程,被全某某发现,为了抗拒抓捕,用刀捅到全某某的背部后,抢走了全某某身上的背包,包里有人民币1482元,6个糖块,五张存折,两张身份证,一个红布口袋,一个风扇。通过鉴定,被害人全某某因外伤致双侧血气胸伴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系严重。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侦查员从朱贤健处扣押了1388元的赃款、尖刀3把,并将1388元退还给被害人全某某。
2013年7月22日凌晨3时许,朱贤健在图们市红光乡集中村,以溜门入室的手段,进入被害人冯某住处,窃取了OPPOA121手机一部,男式折叠钱包,蓝色运动鞋一双。经过鉴定,失窃物品价值合计401.50元。当天12时许,朱贤健在图们市红光乡集中村,以盗窃为目的,采用破窗入室的手段,进入被害人曹某某住处,窃取香烟六盒,白短袖,黑短裤,一个背包,一把折叠刀,绿毛巾,袜子,两罐啤酒等物品,在逃亡的路上被公安机关侦查员抓获。经过鉴定,这些被盗物品价值45.70元。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将OPPOA121手机从被告人朱贤健处扣押,并将手机归还被害人冯某某。
2014年3月25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判决,朱贤健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0元;犯盗窃罪,分别处以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千零二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遣返后,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6,000.00元,驱逐出境。监禁至2024年10月21日。
2017年6月7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罪犯朱贤健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判决减去罪犯朱贤健有期徒刑六个月(从2013年7月22日到2024年4月21日)。2020年4月10日,朱贤健再次获得减刑八个月,监禁至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