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苏州陆英老人将拆迁所得房产全部给了孙女李某,双方约定李某需提供一套安置房屋给老人居住,同时承担赡养义务。李某拿到拆迁房后,从未探望和照顾老人,老人无奈将该房出租,用房租来贴补养老院费用。李某认为老人无权出租房屋,遂将租客诉至法院被驳回。李某的做法让老人心寒不已,于是老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对孙女的老宅拆迁份额赠与。法院认为,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予。最终,法院判决支持老人的诉讼请求。
赠予三套房子还不好好的赡养老人,确实不应该。理论上讲,即使没有赠予房子也应该照顾好老人的晚年生活,毕竟赡养老人是我们的优良传统。
房子收回的好!有这三套房根本不愁养老,这种白眼狼孙女不要也罢。如果还有其他的亲友,愿意承担赡养义务,为避免再出现这种情况,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给自己一个保障,也给赡养人一个安心。即便退而求其次,选择去养老院养老,可供选择的余地也很大,生活也会很舒服。
还是那句话,不要把自己的一切都寄托在人性上,可以对孙女好,但全送了就没必要,因为这样的话,你失去了“未来价值”。人性是很复杂的,李嘉诚儿子对他好不好?我相信肯定不会出现很久不去探望的这种情况,赌王的子孙也是如此。你能说他们是贪财产吗?不,他们也有真情在,但人性就是杂糅的,你给点恩情,再给点未来价值,双管齐下,让别人为自己的行为找个知恩图报和孝顺的理由好不好?
法院最后判了返还,但若是未返还呢?孙女按照约定使用房屋,但对奶奶很差呢?这个时候围观群众所谓的“劝善心”、“要相信人间自有真情在”的说法,能养奶奶吗?不要对人全用约束,也不要全靠善心,一半一半,进可攻退可守,这样就会发现,世上还是好人多,否则世上的坏人就多。是人变了吗?不,是自己的策略问题。
幸亏是附条件赠与!不履行所附条件还可以撤销赠与!其实,建议老人和亲属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比较好,也就是你对我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在我死后就可以获得约定的财产,比如房屋。这样把财产掌握在自己手里,获得较好赡养的可能性比较大。新闻中的孙女太过分了,三套房产赠给你,你还不好好孝敬自己的奶奶,法律也不会支持你啊!
有网友表示:只想贪她的钱、房子,却不想养老。没有拿到她的东西时,还会装样子、喊她、装可怜骗钱,拿到所有的钱、东西以后,马上翻脸不认人了,不理她,然后到处造谣污蔑、泼脏水给她。
这样孙女太可恶了,奶奶送她三套房她还这样对奶奶简直没有道德底线,没有这样孙女日子会过的更好。希望奶奶以后不要心软又把房子给孙女了,这种白眼狼真的不配。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一般都是形容很多人想孝敬父母,却为时已晚。这倒好,老人把家当都给了你,希望自己可以有依靠,可以颐享天年。可某些人确认为,这天上掉了下来的就是属于她的。百善孝为先,奶奶对你掏心掏肺,你却狼心狗肺。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三套房,换不来真心,却检验出了孙女人性的丑恶。祝孙女老了也能有这样的孙子孙女。祝奶奶安享天年。